根据公司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评选2020年度研究生省级优秀员工、优秀员工干部的通知》(点击打开,以下简称“学校通知”)要求,将学院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0级及非中国籍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研究生省级优秀员工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员工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
5.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研究生(及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二)研究生省级优秀员工干部评选条件: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研究生的1-4项条件。
2.担任研究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员工向公司党委报名。报名采用问卷星方式,点击打开问卷链接:《3.2中午12点前提交:政管2020年度省级优秀员工及省级优秀员工干部评选报名》,以系统时间为准于3月2日中午12点前填报完成,多次提交的以截止时间前的最后一次提交数据为准。为尽量避免重复提交,可在提交前自行设置一个查阅码,通过查阅链接(点击打开)查看提交情况。
2.公司根据报名情况,采取适当方式开展评审。
3.公司公示拟推荐人员名单。学院公示的拟推荐人选,应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3月4日9点前报送至公司党委审批。
4.根据学校通知,视公示情况,如期报送相关材料至学校。
四、推选名额
集团研究生2020年度省优秀员工推荐名额36人,省优秀员工干部推荐名额21人。
公司可推荐一名研究生参加省级优秀员工和优秀员工干部的全校差额评审。
此外,学院可在正常推荐指标外,单列名额面向退役复学员工推荐省级优秀员工和优秀员工干部候选人(评选条件参照“评选条件(一)(二)”,其中退役员工参评省级优秀员工干部,其任职时长可接续计算)。如员工符合评选条件,学院可直接推荐其至学校参与评选。退役复学员工不占学院计划推荐名额。
公司党委
2021年2月28日
作者:研工部,编辑:李汉烨,责编:桑伟林